國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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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開國之君在立國之初都會確立其政權之正式名稱,即國號。王朝統治期間,國號作為代表文明正統的政權之官方名稱,象徵新政權取得舊統治者的合法地位。
國號大致有五個來由:
由部族、部落聯盟的名稱而來
夏朝以其部族夏后氏為號
來自創建者原有封號、爵位
陳朝開國之君陳武帝陳霸先以其即位前之「陳王」封號取國號「陳」
源於地理位置相同之先前政權之名稱
前燕因地處先秦燕國故地,故立國號「燕」
源於有宗族關係(可考或自稱)之先前政權之名稱
後周建立者周太祖郭威自稱出自周朝宗室虢叔,故建國號「周」
寓意吉祥或具特別含義
元朝取《易經》「大哉乾元」之意,以「大元」為國號
中國歷史上亦有在王朝統治期間國號變更的案例。例如:南漢初定「越」為國號,後改為「漢」。
中國歷史上有數個王朝之國號含有「大」字。據朱國楨所著之《湧幢小品》,首個帶有「大」字的國號為元朝的「大元」。然而,其他歷史材料如脫脫所著的《遼史》和《金史》稱元朝以前亦有王朝的國號含有「大」字,如遼朝的「大遼」及金朝的「大金」。
即便某一中國王朝之國號不含「大」字,其官員、百姓、朝貢國亦會在稱呼該王朝時於其國號前冠以「大」字以表尊崇。例如:《日本書紀》中稱唐朝為「大唐」,但唐朝的國號僅為「唐」一字。
中國歷史上未曾有任何王朝直接以「中國」及其他中國的稱號作為國號,但各王朝都以不同方式試圖與此類名稱和概念掛鉤。清朝虽然國號為「大清」,但自公元1689年簽訂的《尼布楚條約》起便普遍在國際條約中以「中國」自稱(或与「大清」交替使用)。1909年清朝頒佈中國第一部成文國籍法,明確地以現代法律形式自稱為「中國」,首次在法律上賦予了現代國籍法和「中國國籍」的意義。「中國」這一具有地理、政治及文化概念的名詞自中華民國成立以來亦作为正式簡稱使用。
國號的使用及其重要性亦被中國以外其他中華文化圈政權所認可與接受。其中,位於越南和朝鮮半島的王朝亦都擁有各自的國號。
歷史學稱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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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於中國歷史上的王朝出現諸多重複使用的國號,學者不得不將其名稱加上前綴以作區分。常用的前綴包括:
方位用詞
「北」:北齊、北元等
「南」:南燕、南唐等
「東」:東晉、東魏等
「西」:西涼、西遼等
順序用詞
「前」:前秦、前蜀等
「後」:後趙、後漢等
統治家族之姓氏
劉宋、武周、馬楚等
其他類別的前綴
蜀漢(「蜀」表示該王朝位於巴蜀之地)、胡夏(「胡」為該王朝統治民族匈奴族之蔑稱)等
一個王朝可擁有多個歷史學稱謂,但某些稱謂或使用得更為廣泛。例如:西漢有時又作「前漢」、楊吳亦稱「南吳」。
若某一王朝之統治發生某種根本性變化,學者通常以不同名號加以區分。例如:宋朝在學術界分為北宋與南宋,以靖康之變及建炎南渡為兩者之分界點,用來辨別由宋太祖趙匡胤成立之「宋」及宋高宗趙構復國後的「宋」。此類情況下,原來的政權已覆滅,但後經重建而其統治者亦聲稱延續其先前政權之法統,故學術界需作出名號上的區分以反映政權變化之歷史事實。主要的例外包括西秦、南涼和唐朝;儘管前二者的統治由後秦短暫打斷,而後者則曾為武周所篡,學者一般不在名號上區分原先的政權及復國後的政權。
漢文材料通常會在帶有前綴的王朝歷史學稱謂中省略「朝」字。例如:北周因帶有「北」字前綴而極少被稱為「北周朝」;然而,「北周」、「北周王朝」此等稱呼則相對更為常見。